1、负责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技术规范、标准;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章、规划等; 2、负责指导监督船员注册、任职、培训、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,审核和监管船员培训机构资质; 3、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省船舶登记和船舶签证工作; 4、负责指导全省通航水域的水上通航秩序管理,负责指导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; 5、负责指导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安全监督管理,受理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和船舶审核申请; 6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检查; 7、负责指导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; 8、负责对全省渡运安全管理的监督、指导,负责指导全省机动渡船渡工考试、发证的监督管理工作; 9、负责全省海事法定证书的监督管理,负责汇总全省海事业务统计; 10、负责协调指导全局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,组织实施全局内部安全生产检查; 11、协助有关处室组织实施全省海事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、人员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; 12、协助省水上搜救中心组织实施全省水上搜救应急工作; 13、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