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发展政策和技术标准,组织并监督实施港口管理的规定和制度。
2、负责全省港口经营企业市场准入、经营行为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全省港口安全生产、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监督检查,组织、指导港口安全生产、港口设施保安评估、评价、评审,港口安全事故的统计及案例收集分析与通报。
4、负责全省港口经营企业资质的核查及监督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港口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。
6、负责指导港口信息交流及咨询服务工作。
7、负责组织港口企业经营状况、经济效益情况调查,指导港口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提高经营效益。
8、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败工作。
9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科长:刘木根 副科长:张掌华 电话:0791-67025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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