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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基建科职责
  1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行业统计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。研究拟定全省港口建设发展的政策、规章。
  2、贯彻实施国家航运工程建设技术标准、技术规范。
  3、组织编制、报批全省航运发展规划、港口总体规划、航运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。
  4、组织全省港口建设岸线使用的评估、审批或报批工作。
  5、指导、检查各设区市港航管理处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。
  6、归口管理全省航运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、审查、报批、工程实施与竣工验收。
  7、指导、检查各设区市港航管理处的行业统计工作,组织全省水路运输抽样调查,对全省水路运输、港口生产及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编制行业统计年鉴资料。
  8、组织全省航运基本建设、行业统计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。
  9、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反腐败工作。

  副科长:刘勇  何金宝  电话:0791-6704359

  航运基本建设管理框图

  相关法规:

  • 交通统计工作管理规定
  • (05-07-20)
  •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
  • (05-07-06)
  • 关于发布《水运工程物理模型试验参考定额》的通知
  • (05-07-06)
  •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
  • (05-07-06)
  • 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...
  • (05-07-06)
  •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
  • (05-07-06)
  • 关于经修订的《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海上...
  • (05-07-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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