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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职责
  一、认真遵守和维护宪法,坚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在局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,负责组织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认真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工会法》。
  二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抓好工会自身建设,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、会员的发展与管理,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工作。
  三、开展创建“职工之家”活动,鼓励基层工会结合自身特点,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表彰奖励优秀工会积极分子。
  四、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文娱、体育和读书活动,搞好宣传报导、宣传橱窗工作,配合共青团和女工组织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  五、为职工群众当好家,理好财,办好事,严格执行工作财务和财务核算制度,积极收缴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。
  六、按时做好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,充分发扬民主,集思广益;使工会干部能真正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,全心全意地为广大职工服务。
  副主席:李新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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